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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资源普查方案
〖发布日期:2010-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资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文联各有关协会分级负责普查任务,并与各盟市文联协作开展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任务分解

按照《内蒙古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的规定,现将内蒙古文联所承担的普查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文联各有关协会分级负责,分类调查。具体如下:

1、《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非物资文化遗产”部分的(一)“民间文学”中“故事”、“歌谣”、“格言谚语”、“谜语”、“三言(四言)集”、“民俗礼仪文学”等普查内容由民间文艺家协会承担;(二)“民间美术”的全部普查内容由民间文艺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共同承担。

2、《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六)“文学艺术”部分中“文学”普查内容由作家协会和文艺理论研究室承担。其中,“戏剧文学”内容由戏剧家家协会负责;“广播、影视文学”内容由电视家协会,电影家协会负责;“翻译文学”内容由文学翻译家协会负责。

3、《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文学艺术”部分中“艺术”类普查内容,由文联各有关协会分别承担。即:

1)“音乐”内容由音乐家协会承担;

2)“舞蹈”内容由舞蹈家协会承担;

3)“美术”“雕塑”内容由美术家协会承担;

4)“戏剧”内容由戏剧家协会承担;

5)“书法、篆刻”内容由书法家协会承担;

6)“摄影”内容由摄影家协会承担;

7)“曲艺”内容由曲艺家协会承担;

8)“广播剧、电视剧”内容由电视家协会承担;

9)“电影”内容由电影家协会承担。

4、《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十)“文化之乡”普查内容由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助文化厅完成。

5、《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中(十五)“文化艺术机构、团体”,(十九)“文化人才”普查内容文联与文化厅、广电局、社科院、社联等各有关部门协作完成。

 

二、组织机构

内蒙古文联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本次普查工作。

  长:

   阿云嘎          内蒙古文联主席

副组长:

   巴特尔          内蒙古文联副主席

   阿尔泰          内蒙古文联副主席、作协主席

  员:

   白金昌           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

   布仁巴雅尔        内蒙古作家协会副主席

   曼德尔娃         内蒙古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内蒙古音乐家协会秘书长

   萨仁托雅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副主席

               内蒙古电视家协会秘书长

   霍钦夫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主席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秘书长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主席

   韩国庆          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副秘书长

   乌兰托雅         内蒙古文学翻译家协会主席

   包星光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

主任:  仁钦道尔吉      内蒙古文联理论研究室

成员:           内蒙古文联理论研究室

       赵富荣        内蒙古文联理论研究室

 

三、普查目标、内容及范围

1、普查目标:文联各有关协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统一要求,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资源分类条目》规定,明确相关条目的普查内容,要以分类明确,客观准确,重点突出的标准全面细致地调查各自承担的普查对象的类别、形态、总量及其它必要的基本信息,为建立自治区文化资源名录和大型完整的文化资源数据库提供科学、准确、规范的相关内容和数据。

2、普查内容及范围:

1)凡在内蒙古地区产生或流传的,并由我区有关部门和专家署名收集、整理、出版的民间文学作品;

2)凡在内蒙古地区产生或流传的,并由我区有关部门和专家署名收集、整理、出版、收藏的民间美术作品;

3)凡在我区有文献记载的,或已整理出版、传播的历代书面文学作品;凡是我区籍的,或在我区工作过的作家、诗人创作,并在盟市以上期刊和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当代文学作品(包括个人选集、文集,多人集,综合性选集、文集等);

4)凡是我区籍的,或曾在我区工作过的艺术家创作,并公开出版、演出、展览的当代艺术作品。

5)凡是我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文学艺术作品曾获国际、国家或自治区规范性奖项的作品;

以上各项均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本次普查的时间范围,由各有关协会根据各文学艺术门类发展实际,确定相应的普查起始年代。各文学艺术门类普查的标准时点统一定为20091231

 

四、普查方法

1、各协会要按照《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的规定明确普查对象,以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田野调查与文献收集相结合,历史与现状相结合的方法,分头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登记、盘点、统计各文学艺术门类的相关类别,篇目,总量及其它必须的基本信息,并进一步核验,整理后要严格按照《内蒙古文化资源普查表》的要求和内容填写普查表格,并附加必要的文字说明,以采用网上直报方式上报文联普查小组办公室。

2、在普查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部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文联各有关协会牵头,联合各盟市文联,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各盟市文联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指定专人,积极协助自治区文联各协会开展摸底调查,提供相关文化资源名录、数据和基本信息,确保普查对象总体数量和名录真实可靠、准确规范,最大限度避免遗漏。

 

五、实施步骤:

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普查工作部置及准备阶段(20103月底)

1、动员部置。内蒙古文联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统一部置本次普查工作。各有关协会根据普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组建机构。内蒙古文联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文联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有关协会负责人组成。各协会指定专人或组成专家小组,完成本部门的普查任务。

3、各协会要按《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的规定,分别编写条目说明,编制普查表格,由文联普查办公室汇总整合,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开展普查及数据处理阶段(20104月—10月)

1、确定普查对象。各协会要根据《内蒙古文化资源分类方案》确定的普查内容和范围,分头组织对各自承担的各类普查对象进行采录,调查,登记,编目,整合,统计,确定调查对象的总体数量和名录,整理相关数据材料,形成调研成果。

2、数据填报。各协会对普查对象要按照《内蒙古文化资源普查表》的内容和要求,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数据填报。填报数据、材料须符合统一规定的数据结构,满足统一规定的数据审核要求。

3、数据汇总上报。各协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普查成果,数据材料上报文联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联普查工作机构对普查数据进行统一整合、汇总,并编制数据资料清单,评估情况说明。汇总数据通过网络直报自治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审核。

4、各协会在实施普查过程中,要依照“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相结合”的要求,根据各自普查内容的实际情况,对一些确实不可能在年内完成的普查项目和内容,要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做好延期普查工作。

(三)建立数据库及总结阶段(201011月—12月)

1、建立数据库。内蒙古文联将利用各协会普查数据建立内蒙古文联文化资源名录及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

2、普查总结。文联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撰写普查报告,上报自治区文化资源普查领导小组。

 

 

内蒙古文联

20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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